反诈宣传|接到“民警”的电话后,银行卡上的两万多元没了
原创
张伟林于 2020/06/06 21:56:53 发布
来源:刑侦大队
作者:政工监督室
93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11
反诈宣传|接到“民警”的电话后,银行卡上的两万多元没了
显示
近期,冒充公检法诈骗的案件频发,对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现以案说法普及反诈骗知识,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真 实 案 例
案例一:5月11日9时许,梅江镇居民小朱报警称:5月7日下午15时许,一陌生手机号码打其电话,对方自称是抚州市公安机关接到北京公安机关的协查,通知其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涉嫌诈骗案。对方让小朱加了北京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QQ。小朱解释自己未到过北京更未开户银行卡。对方要求小朱配合,不然后果很严重,于是小朱将其个人信息和名下银行卡告诉对方,以便检测。5月8日至5月10日,小朱将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告知对方后,对方让其将钱存进对方名下邮政储蓄银行卡并将短信验证码告知对方,结果,小朱发现自己邮政储蓄卡内的11300元被转走。
案例二:5月5日晚上10时许,长胜镇居民小黄来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其当晚6时许,接到一个自称是长沙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称小黄的身份证被人盗用并违法贷了很多钱,对方严厉的称此事事关重大、必须保密,否则会牵连家人朋友,并要按对方所说的去做。小黄按照对方的指示,把农业银行卡、身份证验证码和银行卡密码都告诉了对方,并按照对方的指示将农业银行中的16700元通过微信转给了对方,随后又通过支付宝转了11560元钱给对方,总共被骗28260元。
案 例 分 析
1、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电信网络诈骗,通常是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信息,然后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电话、工作人员与受害人联系,以受害人涉嫌犯罪(如诈骗洗钱、法院传票、信用卡透支、藏毒等)进行恐吓,再以可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套取受害人个人账户信息,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2、不法分子在持续与受害人通话中,不断对受害人进行“洗脑”,逐渐攻破受害人心理防线,有时要求受害人登录假冒的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使受害人看到自己的“通缉令”,从而使其深信不疑。3、面对心理崩溃的受害人,不法分子开始以可以帮助其证明清白为借口,唆使受害人将自己所有的资金转入诈骗分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配合调查。最后,以案件特殊为由,要求受害人汇款后立即删除通讯记录、网站浏览记录、银行汇款凭证等。
民 警 提 醒
1、收到陌生人发来的网址,可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网站名片核实网址安全性,避免误信虚假网站被诈骗。2、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轻信,不转账。3、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轻易不泄露。4、涉及银行卡、银行账户密码等和钱相关的操作一定提高警惕。5、如果发现上当受骗,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拨打赣州市反诈中心,0797-8300555/8180004报警求助。
大家一定要保持警觉
不要轻易落入骗子的圈套
请在亲朋好友间相互提示
电话中自称公检法说您犯罪的都是诈骗!
给您看通缉令的都是诈骗!
陌生人让您转账的都是诈骗!